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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柳州市医疗保障业务暂停办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
柳州医保 2022-10-24

关于柳州市医疗保障业务

暂停办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
全市各参保单位、参保人员:
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(柳州市)上线实施工作方案》要求,从2021年4月2日起,柳州市将统一使用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开展医疗(生育)保险业务服务。为做好系统切换工作,确保新系统上线后各项医疗保障业务顺利开展,从2021年3月1日(星期一)8:00起税务部门暂停办理全市医疗(生育)保险征收业务(包括“广西税务12366”微信公众号、广西税务APP、支付宝市民中心、微信城市服务以及各银行、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缴费渠道),2021年3月12日(星期五)18:00起医保部门系统暂停办理所有医疗(生育)保险征缴类业务。系统暂停期间,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可在工作日前往医保、人社、税务各业务窗口,采取先收材料预受理(以下简称“预受理”)的方式处理,具体通知如下:


一、各部门医疗(生育)保险业务“预受理”时间安排

(一)医疗(生育)保险退费业务:2021年3月1日-4月1日在税务部门各办税大厅现场预受理。

(二)医疗(生育)保险缴费核定业务、医疗保险转移业务:2021年3月1-12日,在社保中心各经办点现场预受理。

(三)从2021年3月15日起,人社(含社保)经办部门、医保经办部门各自独立开展对外窗口服务,3月15日-4月1日所有医疗(生育)保险业务在医保中心各经办点现场预受理



二、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医疗待遇保障办法

(一)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

1.在系统切换期间,可到各社区(村)医保经办点预受理参保登记。待2021年4月19日8∶00恢复缴费后,在4月30日(含)前缴费的,以预受理时间判断医疗待遇等待期及生效期。

2. 按《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,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的,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。在系统切换期间,可到各社区(村)医保经办点办理预受理参保登记,待2021年4月19日8:00恢复缴费后,在4月30日(含)前缴费的,以预受理时间判断医疗待遇等待期及生效期。


(二)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险)参保缴费业务

参保单位及职工2021年3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,在4月30日(含)前完成3月份缴费的,以预受理时间判断医疗待遇等待期及生效期。


(三)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

2021年4月19日8∶00恢复缴费,新参保及续保的灵活就业人员,在4月30日(含)前完成缴纳2020年7月-2021年6月期间保费的,以预受理时间判断医疗待遇等待期及生效期。


(四)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

符合医保退休条件,可在医保业务窗口预受理退休一次性缴费申请,待2021年4月19日8∶00恢复缴费后,在4月30日(含)前完成缴费的退休人员,以预受理时间判断医疗待遇等待期及生效期,并从申请当月补划个人账户。


(五)异地医保关系转入接续业务

1.在4月30日(含)前完成缴纳3月份保费的异地转入职工,以预受理时间判断医疗待遇等待期及生效期。

2.已预受理异地转入关系接续并在4月30日(含)前完成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,以医保部门收到《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》的时间判断医疗待遇等待期及生效期。

柳江区及五县按此通知执行。

请各办事单位、办事群众相互转告,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!


未尽事宜请登录广西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(http://www.liuzhou.gov.cn/lzybj/)或关注医保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。

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


供稿:柳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

编审: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

排版:梁立科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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